本文的美育教学论,是在中国美育进入新时代应有的变革重建、创新发展,提高教学境界、教学效果和教学价值的背景下提出的,并体现出笔者所持的美育前瞻观,美育教学观和美育创新观。这集中概括地体现在如下诸方面(亦或是一个论纲)。
美育教学本体论
美育是一个教育体,即所谓“教育美育”或“学校美育”,属人文教育范畴,是一种素质教育,是真正意义上的人的教育。
简明地说美育就是“美之育”即“美的教育”,实际上,美育是因美而立教,因美而得名。我曾说过“美是美育的灵魂,教育是美育的生命”。从历史上看,正是由于在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出现了为人而生成为人而显现的美,并且为人所钟爱、所信仰、所追求,从而美具有崇高性和神圣性。因此在教育出现时,美便纳入教育,成为最生动、最感人、最有吸引力的一种教育内容、教育形式和教育方式。又由于美被纳入教育,不仅是各种美,诸如各种自然美、建筑美、生态美、文化之美等纳入美育,而且各种艺术也被纳入美育,因为从美育的视角看,艺术就是各种美的集合体,不仅反映着各种现实的美,而且也创造出艺术自身的更为典型的艺术美、更为生动的艺术美,所以,美育不能没有艺术。而且在美育自身的发展和提高美育水平上看,还应该将美学纳入美育,在美的教育和艺术的教育中加入美学教育。美学实际上是一门关于美也关于艺术的感性学,是美的哲学,是艺术哲学,也是审美心理学。美学加入美育,可以提高美育的教育境界,使美的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感性成果上升到理性的高度。
而上述的一切都必须诉诸于美育教学,见诸于美育教学。在这里,美育就是美育教学,美育教学就是美育,美育教学就是美育实践本体之所在,美育作为一种教育就取决于美育教学,没有美育教学,美育就只是一个空壳,一个见不着实体的虚名,一个美丽的海市蜃楼。一个学校如果没有美育教学或者说不上美育课,那么这个学校事实上就是没有美育。美育具有实践性品质,育就是一种实践,美育教学就是美育实践的场合,也是美育实践必由的主渠道和必达的前沿阵地,所以要在新时代改进美育,就必须首先改进美育教学,要提升美育的理论境界,必须首先提升美育的教学境界,要提升美育的育人价值,就必须首先提升美育教学的育人价值,要提高美育的教育地位和教育尊严,就必须首先提高美育教学的教育地位和教育尊严,并创造出更高水平的美育新教学。
美育教学育人论
教学育人,是本文提出的教学旨在育人,是为育人而教学不是为教学而教学,乃至教学本身就在育人的一种教学理念,教学原则和教学价值观。
一般看来,美育这个概念名词,是由美和育两字构成的,是美之育或美的教育,而事实上还有一个站在美与育背后支撑美与育的“人”字,美是因人而生成并对人产生美感作用的美,育是因人而生为人而育的育人的育。所以,美育乃是一种独特的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树人的一种教育,没有人或不落在人上,美育就是悬空的,就是没有意义的一个虚名。所以,美育教学看来是用各种美、各种艺术和美学来教学,但其目的却不在那美、艺术和美学本身而是在它们对人的作用亦即对学生的作用。可也说美育教学生成和存在的价值不在教学本身而在教学育人上。教学育人是美育教学的灵魂,是美育教学前进的旗帜,也是美育教学是否优质高效的评价标准、尺度和着眼点。
既然如此,美育教学就必须首先将最有育人价值的、最典型的、最高层级上的各种美,包括各种学科美育中诸学科深层处的美纳入教学,将最有审美价值的经典艺术包括典型的音乐、绘画、舞蹈和文学艺术纳入教学。这样在教学中使学生直观地听到和看到这些美和艺术,并获得相当的美感和艺术感,以致在教学全过程中产生更多的美感和艺术感以及心理积淀。包括审美中的形象和意象的建立,审美想象和联想的出现,美的情感和美的追求的出现,乃至创造新美的冲动和行动的出现,爱美和追求美的程度的提升和范围的拓展,美的崇高性神圣性的认同度的提高和尊敬范围的扩大,也包括对艺术的审美价值的认同,对艺术的快乐、艺术的感动、艺术的震撼、艺术的教育、艺术的崇高的肯定,乃至对艺术中的恶搞、低俗、丑陋、陈旧、平庸的反感与消除,从而导致要创作新时代的中国新艺术、伟大艺术,成为世界级的大艺术家的理想和行动的产生。
而如此的美育教学育人,如此的美和艺术育人,才更能体现出以美化人、以美育人和以美树人的美育宗旨。也许正是因为如此,那种“美育代宗教”的著名学说会得到更多更高的肯定和推行。
美育教学的“欣赏教学”论
欣赏教学,是本文中提出的一种美育教学的新方式、新途径和新模式,旨在通过欣赏教学提高一般美的教育和艺术教育的教学水平、教学境界和教学价值,亦即将美的自身教育提升到美的欣赏教育,将艺术的自身教育提升到艺术的欣赏教育。
这里的欣赏(含鉴赏)是在一般的美感和艺术感的前提和基础上产生的。而美感是对美的一种感受、一种审美心理、一种审美情感,有什么样的美,就产生什么样的美感,实际上,美对人的化育作用都是通过美感达成的,所以将美育看作一种美感教育或情感教育也是不无道理的。艺术感实为艺术美感,既是整个艺术的整体形象感,也是这个艺术的审美品质、审美特征和审美作用的直观感受。而如此的美感和艺术感并不直接地构成欣赏,或者说美感和艺术感本身还不是美的欣赏和艺术的欣赏,而只是欣赏的一个铺垫、一个前提、一个条件、一个基础。实际上美感和艺术感都必然包含有美和艺术的形象直觉、身心的愉悦和震撼、恒久的记忆和怀念,而这些无疑都成为引起欣赏和构成欣赏的依据和条件。因此可以说,只有最经典最典型的美和最经典最典型的艺术才能引起欣赏才能被欣赏,诸如黄山的美、齐白石的国画、贝多芬的乐曲等。只有拥有审美素养和审美能力,拥有艺术素养和艺术能力的人才能去欣赏,并且能够欣赏。欣赏是一种修养、是一种能力、也是一种品质、一种境界。
而欣赏本身则是一般美感和艺术感的理性升华,是从感觉上升到认知,从感知上升到评价,从接受上升到评点,从喜爱上升到指导,所以,欣赏家不是艺术家,却是艺术家的知音,是最懂艺术的人。欣赏家是最有审美素养、审美趣味和审美能力的人,可谓审美专家。在这个意义上说,美育教学中首先要将用以教育的美和艺术展现出来,让学生直观地感受到这美和艺术的存在、形象和魅力,如果在这种教育中加入美和艺术的欣赏教育,就会使这种感受上升到认知分析、鉴别和评点的更高层次,从而使美育的以美化人,以艺术化人进入到人的心理结构的深层,有利于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养,提高人的艺术能力和艺术素养,提高人的更全面的人文素养。
所以,欣赏教学原是美育教学本有的、潜含的,只是没有明确提出来,这里则是将欣赏教学作为美育教学的新方式、新模式、新境界提出的,体现出美育教学的新方向、新高度、新能力。这不是外加上的,而是对美育教学的新开发、新提升。
美育教学的“欣赏教学”实施论
作为美育教学的欣赏教学,即对美对艺术的欣赏的教学,是由对美的欣赏和对艺术的欣赏构成的,因此,这种教学最首要的决定性的问题就是要将进入教学用于教学的美和艺术展现出来,使学生能够直观的感性的初步形成相关的美感和艺术感,对这美和艺术的存在及其形象和精彩动人有了初步感受,即形成了“第一感”。在此基础上和前提下教师及时表述出自己的美感和艺术感,这既构成与学生美感和艺术感的交流、互鉴,也构成对学生美感和艺术感的指导和提升。也正是在这种美感和艺术感的教育中,在提升美感和艺术感的水平和境界的意义上,将美感和艺术感的感受提升到感知,将情感上升到理智,将感觉上到认知和品味上升到评价,进而将对美和艺术的感受、赞叹和崇拜上升到欣赏的高度。欣赏是从肯定、认同、感叹和喜爱中上升出来的。而任何事物的被欣赏都证明该事物无论在其内涵和外形上,还是在其品质和功能上,以及在其精神和价值上都是最崇高的、最卓越的、最生动的、最精彩的乃至最令人喜爱的,而那些丑陋的、恶搞的、庸俗的、粗糙的、令人厌恶的事物,乃至对社会有害的事物是不会被欣赏的。
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教师应将自己对教学中的美和艺术的美感和艺术感上升到美的欣赏和艺术欣赏的高度,并表述出自己的欣赏和对欣赏的看法,由此在教学中引发学生自己的欣赏。因为任何欣赏都是个人主体自我的欣赏,是别人是无法替代的。这样在师生教学互动中,在教师欣赏的启发和引导下,学生争相发表自己的欣赏,从而在课堂教学中形成一个师生共同参加的美和艺术的“欣赏沙龙”,更有利于学生欣赏意识的形成和欣赏能力的提高。而且这种“欣赏沙龙”还可以扩大到学校或院系,诸如一场著名的京剧在校内演出之后,就举办有京剧演员、京剧艺术家、京剧欣赏家和相关院校师生参加的“京剧欣赏沙龙”。这更有助于学生欣赏能力和欣赏素养的形成和提高。而这种欣赏能力和欣赏素养,乃属于人的审美能力和审美素养及其人文素养。所以美和艺术的欣赏教学乃是美育的以美化人、以艺术化人的高层次上的体现,也是本文的“教学育人”的直接体现。
结语:几点必要说明
其一,要在教育界普遍强调和彰显美育的育人理念和教学育人、欣赏育人理念,并付于实践,从而在更高的层次上体现美育的人文主义和人文价值观。
其二,欣赏教学在普通学校的教学中不仅要体现在每一节课上,并且要体现在学校美育的全领域、全过程。
其三,欣赏教学在普通高等学校的美育教学中,可与一般的各种通识教育、博雅教育和各种人文教育为伍,教育与共;在专业的各种艺术院校诸如音乐学院、美术学院等则更应是主课教学。
其四,欣赏教学在幼儿教育中不应构成一种课、一种教学、而应渗透在美的或艺术的游戏活动或教育活动中。
其五,在各种欣赏教学中应有相关的美学的指导,美学是欣赏的理论基础,教师应有较高的美学修养。
其六,欣赏教学、欣赏教育在人文教育中要达成一种教学的“欣赏主义”,乃至教育的“欣赏主义”,并体现在人生教育中、终生教育中,形成伴随一生的欣赏习惯,慢欣赏、细欣赏、多欣赏、享受欣赏,人人都是一个欣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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