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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主城各区转学攻略!政策、流程、办理方法

作者:小编 日期:2023-10-16 16:28:05 点击数: 

孩子马上面临升学,有许多家长因为工作等等原因想要咨询转学。但是由于一区一策,每个区的具体操作和条件又不一样,今天就给大家整理了主城各区的转学政策、流程及办理方法等,建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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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UEJI#
“转学”即学籍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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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对于转学有相关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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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上图

根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三对口”划片入学只适用于起始年级(小学、初中一年级),即看入学当年是否符合学校‘三对口’划片条件;

而转学属于插班,需要看周边学校有无相应年级和学位接收。

#CHANGJIANWENTI#
转学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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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是学位紧张学校是不是可以接受转学生?

不是。即使该学校不是学位紧张学校,也要以学校或主管部门的认定为准。

2、毕业年级可以转学吗?

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收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规定了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但总结一句话:转入、转出学校的同意。

3、已经开学了,还能转学吗?

公办学校有名额的情况下按户籍、房产、激愤等条件排序录取,每年有统一的时间办理转学,详情咨询学校。

有名额的民办学校,家长可以自行联系学校办理插班。

  #XIANGGUANGUIDING#
转学问题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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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北碚区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流动人口务工地发生变化,其随迁子女可以转入法定监护人新的务工所在地学校;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二.转学所需材料

在以上情形范围内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经转入、转出学校签章同意并存纸质档。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转学成功后,由转入学校以收到的学籍档案为基础为学生接续档案。

#SHAPINGBAQU#
沙坪坝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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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坪坝区

家长可于学年末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或期末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的划片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

沙区教委将于当年8月根据学生“三对口”所在地周边学校相应年级学位情况,按“同学区范围内统筹协调”原则,依“学生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学位,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JIANGBEIQU#
江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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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沙坪坝区

家长可于学年末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或期末成绩册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的划片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

沙区教委将于当年8月根据学生“三对口”所在地周边学校相应年级学位情况,按“同学区范围内统筹协调”原则,依“学生户籍迁入现住址的时间先后顺序”统一安排学位,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注意: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YUBEIQU#
渝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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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渝北区

一.“三对口”学生转学

凡户籍在我区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

填报户籍信息、房屋产权信息,经区教委和区公安分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比对审核,确认信息属实后,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学生,由区教委将学生信息发至对口学校,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对“三对口”信息比对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学生)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结(离)婚证、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到对应划片学校复核,复核通过后,对口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入学。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

因学位有限城区不受理流动人口随迁子女转学申请。

#GAOXINQU#
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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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区

一.小学转学

原则上于每年秋季进行。若学生户籍已迁入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家长可于学年末(6月底)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学生学籍卡或素质报告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自行联系当年依据“三对口”原则指派的对口学校(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咨询转学事宜、办理转学手续。

若其对口学校没有空余学位接收该学生,家长可持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金凤镇凤苑路14号附108号)进行转学申请、审核、登记(现场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公共服务局将于8月统筹安排学位、指派拟转入学校,家长再与拟转入学校接洽并办理转学手续。

注意: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不得擅自转学;转学只能在同年级之间进行;小学毕业年级原则上不接受转学申请,学生在休学和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二.初中转学

原则上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经转入、转出学校同意。

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应当接收满足转学条件的转学生。

三.转回户籍地读初一

须在6月15日—6月19日,登录“重庆高新区小学毕业暨初中招生系统”,通过网上招生平台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如未在“重庆高新区小学毕业暨初中招生系统”填报信息,于7月4日—7月8日,将小学毕业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父母的房屋产权有效证件、小学毕业证明或素质报告册原件和复印件交到公共服务局审核,公共服务局根据学生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确定入读学校后,所有学生于7月18日—7月20日持相关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各接收中学报名登记。

四. 转学所需材料

1.转学学生与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2.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3.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气所开通证明或缴费发票);

4.外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在流入地学校入学时,由其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证明(户口簿)、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用工合同(一年以上)或工商营业执照、流入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用工单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的有效凭证等有关材料,向区教委或区教委指定的学校提出就学申请。

#LIANGJIANGXINQU#
两江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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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江新区

区内的学位紧张学校(博雅小学、金州小学,星光学校(礼嘉校区,水晶郦城校区),礼嘉实验小学,星湖小学,金山小学(栖霞路、美利山、金童校区)),从2021年起原则上不再接收转入学生。已购房产且相关当事人户籍地、实际居住地均已迁入确需转学的,可向两江新区教育局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因限制性规定,不满足招生条件的以下适龄户籍儿童,请家长准备好房产和户籍等相关资料,报名当天到校单独做好信息登记,由学校汇总上报教育局后统筹安排入学。

#LIANGJIANGXINQU#
大渡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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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渡口区

一. 申请转学条件

1.因家庭居住地发生变化,且户籍已迁入居住地的,可以转入户籍所在地学校;

2.出国留学;

3.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

二. 转学办理流程

1.由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见附件1),经转入、转出学校签章同意并存纸质档。

2.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发起学生转学申请,依次经转入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转出学校、转出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完成电子学籍转学流程。

三. 转学所需材料

1.转学学生与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

2.房屋产权相关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明、或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

3.实际居住证明(水电气所开通证明或缴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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